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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 5008-2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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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甘蓝类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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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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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 7.1 包装上应明确标明无公害食品标志。 7.2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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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