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Y 5013-2001 | |||||
|
无公害食品 苹果产地环境条件 |
|||||
|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
|
||||||||||||||||||||||||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苹果产地 具有一定面积和生产能力的载培苹果的土地。 3.2 环境条件 影响苹果生长和质量的空气、灌溉水和土壤等自然条件。
|
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