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Y 5014-2001 | |||||
|
无公害食品 柑桔 |
|||||
|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
|
||||||||||||||||||||||||||
|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柑桔包装厂或包装场地应通风、防潮、防晒、防雨,温度3℃~25℃,相对湿度60%~90%,干净整洁,无污染物,不能存放有毒、有异味物品。 8.1.2 可采用单果包装,但包果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无污染。 8.1.3 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内可用清洁、无毒的柔韧物衬垫。果箱用瓦楞纸箱,结构应牢固适用,且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 8.1.4 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做到一致,其规格可按照GB/T 13607 规定执行,且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或应客户要求包装。 8.2 运输 8.2.1 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 8.2.2 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干燥、无异味。长途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工具,最适温度甜橙类3℃~5℃、宽皮柑桔类5℃~8℃、柚类8℃~10℃。 8.3 贮存 8.3.1 常温贮存按GB/T 10547 规定执行。 8.3.2 冷库贮存应经2~3天预冷,达到最终温度甜橙类3℃~5℃、宽皮柑桔类5℃~8℃,保持库内相对湿度甜橙类90%~95%、宽皮柑桔类及柚类85%~90%。
|
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