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022-2001
 

无公害食品  香蕉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地选择和规划

栽植

土壤管理

施肥管理

水分管理

树体管理

病虫害防治

10  果实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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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管理

5.1  土壤覆盖

植后初期,宜用稻草等植物残秆或塑料薄膜覆盖畦面。

5.2  除草

植后初期(组培苗植后头3个月内)植畦上如有杂草,应及时人工除净杂草,但不宜使用除草剂;中期以后(组培苗种植4个月后)可进行机械除草或使用本标准推荐使用的化学除草剂防除(见9.5.1.3)。使用除草剂时勿喷到蕉叶。在香蕉抽蕾后至采收前应停止使用化学除草剂。

植后初期可适当间作花生等豆科短期作物,但不宜间作与香蕉共同病虫害的作物,如茄科、葫芦科等蔬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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