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Y 5024-2001 | |||||
|
无公害食品 芒果 |
|||||
|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
|
|||||||||||||||||||||||||||||||||||||||||||||||||
|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芒果符合下列要求: ——果形完整、端正、无裂果; ——有一定的硬度,未软化; ——新鲜,着色良好,有光泽; ——无变质、腐烂果; ——清洁,基本不含可见异物; ——无坏死组织; ——无明显的机械伤; ——基本无虫害、病害; ——无冷害、冻害; ——无异常的外部水分,冷藏取出后无收缩; ——无异常气味和味道; ——发育充分,有适当的成熟度; ——果柄切口平滑,其长度不超过1.2cm。 每批样品中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芒果按质量计不得超过6%。 根据不同品种的特点,采摘后,经过后熟能达到合适的成熟度,能适应运输和处理。 4.2 安全卫生指标 无公害食品芒果安全卫生指标见表1 表1 无公害食品芒果安全卫生指标
表1(续)
|
||||||||||||||||||||||||||||||||||||||||||||||||||
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