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Y/T 5025-2001 | |||||
|
无公害食品 芒果生产技术规程 |
|||||
|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
|
||||||||||||||||||||||||||||||||||||||||||||||||||||||||||||||||||||||||||||||||||||||||||||||||||
|
7 施肥管理 7.1 施肥原则 7.1.1 推荐使用的肥料种类见表1,不应使用硝态氮肥。 表1 无公害食品芒果生产推荐使用的肥料种类
7.1.2 化肥应与有机肥配合使用,建议化肥、有机肥和微生物肥配合使用。 7.1.3 制作堆肥用的农家肥应经50℃以上发酵5天~7天,充分腐熟后才能使用。不应使用含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工业垃圾。此类垃圾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后,达到GB 8172和GB 4284规定的标准后才可使用。 7.1.4 不应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和生产的商品肥料和新型肥料。 7.1.5 作土施追肥使用的化学肥料应在采果前30天停用,作叶面追肥的肥料应在采果前20天停用。 7.1.6 建议使用平衡施肥和营养断施肥。 7.2 施肥方法和时间 7.2.1 幼树施肥 7.2.1.1 基肥 定植前2~3个月挖穴,施入绿肥、腐熟有机肥等,常规植穴为80cm×70cm×60cm,每穴施入绿肥25kg、腐熟有机肥20kg~30kg、磷肥1kg、生石灰0.5kg。之后第二和第三年,每年7~9月结合土壤改良施有机肥,施肥量与之相同。 7.2.1.2 追肥 7.2.1.2.1 在施足基肥的情况下,定植当年少施或不施化学肥料。 7.2.1.2.2 定植后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于3月、5月、7月和9月各施追肥一次,每次推荐施肥量为尿素100g/株~200g/株,氯化钾或硫酸钾100/g株~200g/株或三元复合肥200/g株~300g/株。建议用稀薄腐熟粪水或沤肥与化肥交替使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每株施用粪水15kg~20kg。 7.2.2 结果树施肥 7.2.2.1 推荐施肥量为每生产1 000kg果实,施用纯氮25.84kg,磷肥(以P2O5计)9.3kg,钾肥(以K2O)29.84kg,钙肥(以CaO计)12.5kg,镁肥(以MgO计)5.0kg。 7.2.2.2 采果前后肥 占总施肥量的40%,其中有机肥占80%,磷肥全部,其他肥占40%。推荐施肥量为每株施厩肥20kg~30 kg,三无复合肥0.5kg~1kg,钙镁磷肥0.5kg~1kg,尿素0.1kg~0.2kg,石灰0.5kg~1kg。 7.2.2.3 催花肥 占总施肥量的10%~15%,推荐施肥量为末次秋梢老熟雨季结束前结合断根每株施入饼肥1 kg,磷钾二元复合肥0.2kg~0.5kg。 7.2.2.4 谢花肥 开花后期至谢花时施用,约占总施肥量的15%~20%。推荐施肥量为每株三元复合肥0.2 kg~0.4kg,尿素0.1kg~0.2kg。 7.2.2.5 壮果肥 谢花后30天~40天左右施用,约占总施肥量的30%~35%。推荐施肥量为每株三元复合肥0.3 kg~0.5 kg,氯化钾0.5 kg,花生饼肥0.2 kg~0.5 kg,粪水1次~2次,每株每次15 kg~20kg。77.2.3 叶面肥在秋梢转绿期、花蕾期、幼果发育期各追施2~3次,间隔期7天~10天。叶面肥种类见表1。
|
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