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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 5037-2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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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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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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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8.1 标签 商品饲料应在包装物上附有饲料标签,标签应符合GB 10648中的有关规定。 8.2 包装 8.2.1 饲料包装应完整,无漏洞,无污染和异味。 8.2.2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2.3 包装印刷油墨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 8.2.4 包装物的重复使用应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8.3 贮存 8.3.1 饲料的贮存应符合GB/T 16764 的要求。 8.3.2 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做无害化处理,不应存放在饲料贮存场所内。 8.3.3 饲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灭鼠药和杀鸟剂。 8.4 运输 8.4.1 运输工具应符合GB/T 16764 的要求。 8.4.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保持包装的完整。 8.4.3 不应使用运输畜禽等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 8.4.4 饲料运输工具和装卸场地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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