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038-2001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管理准则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禽舍设备卫生条件

饲养管理卫生条件

饲养管理要求

检验

9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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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管理卫生条件

6.1  每批鸡肉出栏后应实施清洗、消毒和灭虫、灭鼠,消毒剂建议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且必须符合NY 5035 的规定;灭虫、灭鼠应选择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菊酯类杀虫剂和抗凝血类杀鼠剂。

6.2  鸡舍清理完毕到进鸡前空舍至少2周,关闭并密封鸡舍防止野鸟和鼠类进入鸡舍。

6.3  鸡场所有入口处应加锁并设有“谢绝参观”标志。鸡场门口设消毒池和消毒间,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所有进场人员要脚踏消毒池,消毒池选用2%5%漂白粉澄清溶液或2%4%氢氧化钠溶液,消毒液定期更换。进场车辆建议用表面活性剂消毒液进行喷雾,进场人员经过紫外线照射的消毒间。外来人员不应随意进出生产区,特定情况下,参观人员在淋浴和消毒后穿戴保护服才可进入。

6.4  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工作人员进鸡舍前要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鸡舍门口设消毒池或消毒盆供工作人员鞋消毒用。舍内要求每周至少消毒1次,消毒剂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无毒和腐蚀性低的消毒剂,如卤素类、表面活性剂等。

6.5  坚持全进全进制饲养的肉鸡,同一养禽场不能饲养其他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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