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58-2001
 

无公害食品  对虾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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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倒在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本标准3.2条的规定逐项进行对虾的感官检验。当不能确定产品质量时,进行蒸煮试验,并测定VBN值进行确定。

4.2  水煮试验

在容器中加入500mL饮用水,将水烧开后,取约100g用清水洗净的对虾,放于容器中,盖上盖,煮5min后,打开盖,嗅蒸汽气味,再品尝肉质。

4.3  样品制备

510尾对虾清洗后,去虾头、虾皮、肠腺,得到整条虾肉。将所取得的虾肉立即用绞肉机绞碎3次,绞肉机的孔径应在1.53mm之间。也可使用组织捣碎机打碎数分钟,中间需不断停机,以便刮掉杯壁上的虾肉。

4.4  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44中的规定进行。

4.5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4中的规定进行。

4.6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 4789.6中的规定进行。

4.7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7中的规定进行。

4.8  无机砷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45中的规定进行。

4.9  砷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11中的规定进行。

4.10  汞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17中的规定进行。

4.11  铅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12中的规定进行。

4.12  铜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13中的规定进行。

4.13  多氯联苯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9675中的规定进行。

4.14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19中的规定进行。

4.15  喹乙醇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SN 0197中的规定进行。

4.16  呋喃唑酮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SN 0530中的规定进行。

4.7  磺胺类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SN 0208中的规定进行。

4.18  土霉素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14931.1中的规定进行。

4.19  敌百虫的测定

4.3条制备的样品,按GB/T 5009.20中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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