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059-2001
 

无公害食品  对虾养殖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苗种培育

养成

苗种放养前的准备工作

放苗

养成管理

病害防治

养成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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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苗

6.1  放苗环境

放苗时,池水深为60cm80cm,池水透明度达40cm左右。大风、暴雨天不宜放苗。

6.2  苗种规格

南美白对虾苗0.7cm以上,中国对虾苗1cm以上,斑节对虾苗1.3cm1.5cm以上。

6.3  放苗密度

滩涂大面积养虾池,放苗密度以(610)×104/ha为宜;高密度精养方式的养殖池,放苗密度以(2550)×104/ha为宜。

6.4  水温

放养中国对虾苗水温应达14℃以上,放养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苗水温应在22℃以上。

6.5  盐度

池水盐度应在132。虾苗培养池、中间培育池和养成池水盐度差应小于5,池水盐度相差大于5时,可通过驯化虾苗使之适应盐度的变化,通常24h内逐渐过渡的盐度差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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