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发布时间:2002年7月25日 实施时间:2002年9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5 检测方法
6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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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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