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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 5146-2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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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猪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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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2年7月25日 | 实施时间:2002年9月1日 | ||||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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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猪肝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非疫区的无公害生猪,屠宰加工后经兽医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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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