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154-2002
 

 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

   
 
      发布时间:2002年7月25日 实施时间:2002年9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返回目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近江牡蛎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近法牡蛎(Crassostrea rivularis Gould)活体和贝肉,其他种类的牡蛎活体和贝肉可参照执行。

 

 

 

 

 

 

 

 

 

 

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7992840  传真:0431-7995842
E-mail:greenfoodoffice@mail.jl.gov.cn